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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流通行业洗牌加剧  零售药店分三类  同一类别分三级

 

 

 洗牌加剧

数据显示,截至20175月,全国共有零售药店46.06万家,单体药店数量逐渐减少,2015年和2016年分别消失2.03万家和1.90万家。

分类分级

将根据药品安全风险程度、经营条件状况、药品供应能力等将药品零售企业分为三个类别。根据服务能力,将零售药店在同一类别内由低到高划分为AAAAAA三个等级。

11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陶剑虹,在供给侧改革战略下大健康产业发展论坛暨2017中国药店管理学院年会上透露,医药流通行业正在经历大洗牌,包括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多个部门,已经起草了《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11月中旬向湖南、湖北等10个省份的主管部门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按《征求意见稿》,未来零售药店将根据服务能力分为三个等级,这也意味着行业整合度进一步集中、实力分化更加严重。

医药流通行业洗牌加剧

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数据,截至20175月,全国共有零售药店46.06万家,单体药店数量逐渐减少,2015年和2016年分别消失2.03万家和1.90万家。陶剑虹指出,在单体药店竞争力越来越小的局面下,医药流通的集中度稳步提升,2016年药品零售百强的含税销售额达到1521亿元,同比增长11.5%

“行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并购、重组后,产业集中度提高。2016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70.9%,前4位占32%。”陶剑虹进一步指出,从批发企业数量分析,2017年上半年法人批发企业数量比2012年减少13.3%,这也意味着5年间有1/7左右的药品批发企业“消失”。

陶剑虹向记者表示,没有上游资源和下游网络的小公司正迅速被市场淘汰,较有能力且想自保的企业被迫选择并购或者被并购,大企业则通过兼并、收购等整合方式变得更大。预计未来,中国医药批发企业数量将从目前的11000多家减少到3000家左右。

事实上,很多区域性的中小药店也在尝试“抱团”。广东良医连锁诊所联盟发起人之一柯华松告诉记者,“随着医保控费进一步从严,2018年第一终端的药品销售更加困难,而取消药品加成也使药店终端的价格优势削弱。”柯华松认为,在上下游的双重挤压下,留给商业公司的机遇似乎只有基层诊所市场。因此,中小规模的药店可以尝试更多商业模式,比如与目前还有巨大空间的诊所等第三方终端“抱团结盟”,真正意义上落地分级诊疗和推进基层医疗,同时还可共同分享联盟的大品种销售策略。

分类分级管理零售药店

在流通行业的重要变革阶段,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出台政策优化和改善从业者的生存业态。陶剑虹透露,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已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期向湖南、湖北、河北、吉林、上海、浙江、江西、海南、青海和宁夏等省份的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各方意见已于1122日前书面反馈至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我国零售药店将根据药品安全风险程度、经营条件状况、药品供应能力和药学技术人员配置等将药品零售企业分为三个类别,对具备不同药学服务能力等经营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给予相应的药品销售资格。具体分为以下三类进行管理:一类药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限制类药品除外)和中药饮片;三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和中药饮片。根据服务能力,将零售药店在同一类别内由低到高划分为AAAAAA三个等级。服务能力包括药品供应能力与可追溯管理水平、药学服务项目、药师配备情况、信息化程度、商业信用记录等内容。

昨日,记者向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黄修祥确认了上述文件。他告诉记者,1117日,湖南省商务厅联合协会,组织省内部分连锁企业、单体药店代表座谈,听取了大家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黄修祥认为,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有利于提升药品流通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零售药店规范化经营;有利于帮助零售药店找准定位,精准发力,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便利。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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